黄山市制止餐饮浪费行为条例第二十一条有效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餐饮浪费行为进行提醒、规劝,或者向12345热线电话、有关行政执法部门投诉举报。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及时受理餐饮浪费行为的投诉举报,及时查处、反馈结果,并为投诉人、举报人保密。地方法规 · 黄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