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六条有效违反本办法规定,故意损坏人民防空设施或者在人民防空工程内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和腐蚀性等危险品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