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有效

公民应当树立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观念,养成爱惜粮食、文明餐饮的习惯。

国家公职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先进模范人物、社会公众人物等应当在制止餐饮浪费中发挥表率作用。

地方法规 · 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