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制止餐饮浪费行为条例/第二章 行为规范第十三条有效餐饮经营者应当依法从事餐饮经营活动,执行餐饮业节约型标准,建立制止餐饮浪费制度。餐饮经营者应当加强对食物采购、加工、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的精细化管理,避免食物浪费。地方法规 · 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