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制止餐饮浪费行为条例/第二章 行为规范第十一条有效消费者应当理性消费,按照就餐人数合理、适量点餐,践行光盘行动。倡导婚丧嫁娶和升学乔迁等聚餐节约、从简。用餐过程中应当主动使用公筷公勺,未吃完的食物,自觉打包带走。地方法规 · 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