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制止餐饮浪费行为条例第七条有效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应当把节俭用餐作为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工作机制,预防和制止浪费食品行为。地方法规 · 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