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有效

倡导红白喜事等聚餐控制规模、节俭办理,自觉抵制盲从攀比。

鼓励村(居)民委员会制定防止餐饮浪费的具体措施并依法纳入村规民约。发挥村红白理事会作用,遏制大操大办、大吃大喝等陈规陋习。

地方法规 · 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