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制止餐饮浪费行为条例第十八条有效消费者应当结合就餐人数、饮食偏好按需点餐,践行光盘行动,确有剩余食品的,自觉打包。消费者饮酒应当文明、适度,不得酗酒、浪费酒水。地方法规 · 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