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条

有效

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应当积极开展文明行为宣传工作,对文明行为先进事迹进行宣传褒扬,对不文明行为依法进行监督。

地方法规 · 黄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