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河道管理条例/第三章 管理与保护第二十一条有效河道采砂管理实行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严格执行规划制度、许可制度。建立属地主管、行业监管的河道采砂监管机制,由水行政主管部门牵头,会同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公安、海事等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河道采砂执法监管工作。地方法规 · 鹤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2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