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条

有效

本条例自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2011年10月26日厦门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的《厦门经济特区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同时废止。

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