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第二章 知识产权创造与运用第二十六条有效加强知识产权交易市场建设,支持国内外优质知识产权在本市聚集、转化、交易,促进重大科技成果在本市落地转化和产业化。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知识产权在本市转化实施的,可以享受本市知识产权激励政策。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2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