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查处摩托车和非机动车非法载客若干规定第六条有效车辆被扣押期间的保管费用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自扣押解除之日起,车辆保管费用由当事人承担。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