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有效

文明行为促进工作坚持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推进、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共同参与的原则,加强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长效机制。

地方法规 · 六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