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

有效

使用互联网租赁车辆,应当按照规定停放,不得影响通行或者市容市貌,不得损坏车辆。

互联网租赁车辆经营企业应当加强车辆管理,有序投放车辆,规范停放秩序,及时整理随意停放影响通行或者市容市貌的车辆。

地方法规 · 六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