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三章 重点治理的不文明行为第二十二条有效使用互联网租赁车辆,应当按照规定停放,不得影响通行或者市容市貌,不得损坏车辆。互联网租赁车辆经营企业应当加强车辆管理,有序投放车辆,规范停放秩序,及时整理随意停放影响通行或者市容市貌的车辆。地方法规 · 六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