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有效

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展大气污染联合防治,建立大气污染预警联动应急响应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协商解决大气污染防治重大问题。

地方法规 · 周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