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第四章 发展与促进第四十六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大科技投入和应用推广力度,强化人才支撑,鼓励支持企业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社会团体、个人等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相关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地方法规 · 南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