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落实新发展理念,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保障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建设美丽南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南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