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条例/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第九条有效城市公共汽车客运专项规划应当包括公共汽车在公共交通方式中的构成比例、城市公共汽车客运设施的用地范围、枢纽和场站布局、线路布局、专用车道和停靠站设置以及城市公共汽车优先通行系统等。地方法规 ·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0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