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章 著作权/第二节 著作权归属第十五条有效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为汇编作品,其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6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