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绿色金融条例/第六章 促进与保障第五十八条有效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探索设立现代绿色金融服务机构,将绿色金融发展纳入国有金融机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1日第五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