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绿色金融条例/第三章 产品与服务第二十五条有效鼓励金融租赁机构开展绿色资产、大型成套设备等固定资产融资租赁业务,支持企业绿色运营。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