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商事登记若干规定第七条有效商事登记机关应当依法制定商事主体设立、变更、注销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并向社会公布。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