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商事登记若干规定第三十七条有效市市场监管部门是商事登记机关,负责商事登记以及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商事登记机关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相关实施办法。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1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