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商事登记若干规定第二十三条有效商事登记推行网上申请、受理、审查、签发营业执照和存档。电子档案、电子营业执照与其纸质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商事主体可以领取电子营业执照,也可以同时领取营业执照纸质文本。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