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商事登记若干规定第十三条有效自然人从事依法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经营活动的,可以不办理个体工商户商事登记,直接办理税务登记。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