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条

有效

民商事合同当事人一方为在前海合作区注册的港资、澳资、台资及外商投资企业的,可以协议选择合同适用的法律。但是,适用外国法律将违反我国法律基本原则或者损害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