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条

有效

鼓励旅游经营者建设旅游电子商务平台,开发、使用网络信息查询以及预订、支付、评价等功能,提升旅游信息化服务水平。

地方法规 · 连云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