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有效

市人民政府应当结合云台山风景名胜区的西游文化景观、摩崖石刻、古树名木等资源,规划建设旅游小镇、美食购物街区、民宿集聚区等功能区,整合东磊、渔湾、云龙涧等景区资源,开发环山旅游线路,培育花果山核心旅游品牌。

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合理开发利用孔望山、锦屏山、大伊山、伊芦山、夹谷山、羽山等区域的山体、森林、温泉以及人文历史资源,发展具有地域特色的旅游项目。

地方法规 · 连云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