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城市绿化条例/第三章 管理和保护第十六条有效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每五年开展一次园林绿化资源普查,建立园林绿化资源档案,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开展资源监测和效益评估。地方法规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