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有效

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每五年开展一次园林绿化资源普查,建立园林绿化资源档案,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开展资源监测和效益评估。

地方法规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