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法治乡村建设条例/第五章 乡村平安和谐第三十六条有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损坏文化礼堂、公园、广场、长廊等农村公共设施。地方法规 · 湖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1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