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条有效警务辅助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的,由公安机关按照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相关规定依法处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1日第四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