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

有效

城市园林绿化应当坚持政府主导、公众参与,因地制宜、科学规划,保护优先、建管并重的原则。注重生态、景观与文化的统一协调,突出高原城市园林绿化特色。

地方法规 · 西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