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十七条有效在可能影响电力设施安全的区域内进行从事采矿或者探矿的,在申请办理探矿许可证或采矿许可证前,应当事先征求电力管理部门及电力设施产权单位意见。地方法规 · 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0月15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