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条

有效

市及区(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考核制度,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考核结果纳入市及区(市)县人民政府对其所属部门、下一级人民政府的工作实绩考核内容。

地方法规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