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有效市及区(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对在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分类投放地方法规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2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