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条

有效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建立健全计划生育服务网络。提倡优生优育,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禁止近亲结婚。加强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管理。

地方法规 ·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