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胜各族自治县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第三十一条有效开展民族民间传统文化活动、开发民族民间文化旅游产品,应当尊重各民族的风俗习惯,不能诋毁丑化、歪曲和贬损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不得损害各民族公民合法权益。地方法规 · 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11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