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文物保护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有效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充分挖掘、合理利用本行政区域内文物资源,积极发展文化事业、文化产业、文化旅游业,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地方法规 ·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28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