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散装水泥管理办法第四条有效散装水泥管理应当坚持全面规划、统一管理的原则。发展散装水泥应当以市场为导向,科学规划,限制袋装,提高水泥散装率,发展预拌混凝土,推广应用预拌砂浆。地方法规 ·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28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