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煤炭清洁利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二章 煤炭质量第十五条有效市煤炭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煤炭质量状况的分析和评估,会同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部门对本市煤炭质量要求适时作出调整,由市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实施。地方法规 ·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28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