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节约能源条例/第二章 节能管理第十六条有效生产单位应当执行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超过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用能的,由发展改革部门责令限期治理。地方法规 ·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28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