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有效

自贸试验区片区管理机构负责片区改革试验的具体事务,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实施片区发展规划、产业布局和政策措施;

(二)统筹推进片区各项试验试点任务;

(三)制定完善深化改革创新的制度举措,并组织落实;

(四)协调有关部门在片区内的行政管理工作;

(五)统计发布片区公共数据信息;

(六)省和片区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赋予的片区改革试验的其他职责。

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