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第二章 管理体制第九条有效自贸试验区片区管理机构负责片区改革试验的具体事务,履行下列职责:(一)组织实施片区发展规划、产业布局和政策措施;(二)统筹推进片区各项试验试点任务;(三)制定完善深化改革创新的制度举措,并组织落实;(四)协调有关部门在片区内的行政管理工作;(五)统计发布片区公共数据信息;(六)省和片区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赋予的片区改革试验的其他职责。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