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安全生产条例/第四章 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第五十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库,如实记录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对严重违法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向社会公布,纳入信用信息系统,并实施重点监督管理。地方法规 · 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2月1日第四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