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墨江哈尼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六章 自治县的社会事业第四十八条有效自治县的自治机关重视殡葬改革,加强殡葬管理。县、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统一规划公墓用地,提倡火葬。地方法规 ·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11月1日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