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节约用水条例/第四章 节水保障第四十五条已修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利用再生水成效显著的单位或者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水费优惠。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1日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