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节约用水条例/第三章 节水措施第三十三条已修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调整优化种植结构,推进适水种植、量水生产。河西内陆河和沿黄灌溉区应当扩大低耗水和耐旱作物种植比例,选育推广耐旱农作物新品种;黄土高原旱作农业区应当发展集雨节灌,提高降水利用效率。地下水严重超采地区实施轮作休耕,适度退减灌溉面积。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