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已修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用水统计调查制度,经同级统计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实施。

用水统计数据应当真实、准确、及时,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用水统计信息。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用水统计调查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