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文物保护条例/第二章 保护利用第三十三条有效博物馆、纪念馆、文物保护单位等应当发挥社会教育功能,传播有益于社会进步的思想道德、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博物馆、纪念馆对青少年优秀历史传统文化教育的作用,鼓励学校结合课程设置和教学计划,组织学生到博物馆、纪念馆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地方法规 · 日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