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美丽乡村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采取奖励、补助等措施,支持农村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完善多元化投入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通过投资、捐助等形式,支持、参与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鼓励和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单位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关键技术、工艺和设备研发等活动。地方法规 · 临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0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